“你片子拍的不错,但现在是我的了”逻辑宝才,抖音捡到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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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传送门:BV1sJ411x7uo

“我花了500块买的热门,这条视频我是不会删的”明明就是我被盗视频,但我却不知所措。估计是大部分创作人的通病吧。

Comments

末少少少 2020-05-23

你好up,我看了你的视频发现非常的有意思,想要免费征用这个视频,以我的75个粉丝一定可以给你带来很高的收益和曝光率,希望你不要不识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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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柒捌乱拍节目组 2020-05-23

可是尝试一下电话联系平台,效果比点击举报好。但如果是我,我会花几百块,找个刷流量的,给被盗视频刷流量,比如几百万的赞什么的,然后,平台就自动给你下了,甚至可能会会封他号……就好像偷不了你单车,就给你加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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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舞客 2020-05-23

辣鸡抖音 举报侵权作品那一块还得作者在抖音有账号才能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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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門楼 2020-05-23

我感觉b站应该和抖音打一架,现在抖音抄袭b站成风了,一群辣鸡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揩b站优质创作者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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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柒捌乱拍节目组 2020-05-23

嗯?你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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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王 2020-05-23

友情提醒: 自 2011-04-06 百度文库风波提醒我们修改“避风港原则” 虽然《著作权法》规定,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的行为,都是侵犯作者著作权的。但是,直接侵权的却是那些上转作品的网民,而百度只是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网络存储空间提供者如果“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并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删除了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不构成侵权。百度公司很轻松就可以证明自己“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上转的作品是侵权的,那么,作家/视频up们就很难从诉讼中获胜。 《条例》相关的规定,被行业人士称为“避风港原则”,这一原则是从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学来的。这一条立法的用意在于,在互联网时代,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信息共享,网站通过提供平台,让网民将相关知识资料与信息传播到网络上,与其他网民共同分享,有利于加快知识的传播和沟通联系,加强人们的沟通与合作。因此,为了促进信息传播和实现信息共享,就有必要对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必要的松绑,将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归咎于上传的网民,而网络信息平台只有在“知道或者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作品是侵权的情形下,或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拒不删除的,才构成侵权。 简单解释一下:如果你去上诉,如果对面第一次盗,结果只能是发函删视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这些附加还构不成。只有是发函以后未删除或二次上传的,才有可能赢,但是成本算下来还是非常不划算,另外人家也不傻,直接给你改个号再上传不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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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傻鱼_Sherry 2020-05-23

披萨来给鸡哥投个币[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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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雨羽翼 2020-05-27

希望看到你更多视频[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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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hyami 2020-05-23

[吃瓜]我也试过被人扒视频到抖音,我去找那人视频立马不见了,然后过段时间又上了,真是眉有办法[笑哭]看到播放量比我B站的还高我也是挺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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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蓝蓝蓝同学 2020-05-23

说的很好[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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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已注销 2020-05-23

抖音 创造美好生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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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starnini 2020-05-23

支持原创,支持up主,加油。坚决找抖音平台维权[热词系列_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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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i_1627669832 2021-11-05

在我心中鸡哥 足矣撼动整个B站

马力华纳 2021-03-21

必须举报

狂野独白 2021-02-23

朋友们的视频经常被盗,也有人说你不要不识抬举。。。这些狗东西早晚会有报应的,平台都是恶心人,B站还好,抖音就是用来恶心创作者的。

TQ梁子 2020-09-20

深有感触,拍的不错,鼓励,加油!持续关注!

RayChuong 2020-06-26

天鸡支持你,加油加油?

NEOJAKO 2020-06-08

不说啦 下抖音这就去举报[呲牙]

毛孔成像 2020-06-07

抖音官方不管的吗

阿米Amir 2020-05-29

问过客服,小破站自己加水印是不会被限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