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想和十几岁遇见的那个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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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真的过的好快好快哦,一下子就在一起这么久了,我们也认识两百多天了呢。还记得初遇的那个夜晚,跌跌撞撞的闯进你世界的我吗,那可是半夜两三点钟诶,我进来帮你找神瞳,帮你打倒大怪兽,哼哼,这么晚居然还有人在玩游戏,是哪个不睡觉的熬夜虫呀。那时候的我做梦都不敢想,我眼前这个人,是我现在想要永远在一起,想要一辈子的人。以为只是三分钟热度,没想到是十二分的喜欢。
       笨蛋,还记得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吗?是一只猫猫虫哦,时至今日,它还是我最喜欢的小玩偶,我天天看着它,看着它就像看到你一样,它永远都是我最最喜欢的玩偶,就算它有一天变得破破旧旧,坏掉了,我也会把它当做我一辈子的珍藏。还是忘不了你送我的第一个小蛋糕,那是喜茶的小蛋糕,这是我这辈子过的最棒的生日,也是我第一次收到的生日礼物哦,19岁的我真的超级幸运啦,说不定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偷偷的喜欢你了。当我开始去了解你有什么爱好,去背你的课表,去喝你喜欢的奶茶,去吃你喜欢的零食,陪你一起听你喜欢的歌,迫切的想要知道此时此刻的你在干嘛,当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喜欢的种子已经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我不断的问自己,我真的喜欢上这个人了吗,每次询问的答案都一目了然,我的内心告诉我,我真的喜欢上了她。我想我干的最蠢的事,就是建了一个QQ小号,头像和名字改成了你的,我给我自己的小号发了一句“我喜欢你”,然后我笑了,带着泪水的傻笑。
       还是很惊喜又很意外,一百天前的那个上午,所有的细节所有的对话我都记得,那天中午吃的叉烧面格外的香,导致我后来经常光顾那家店,只喜欢吃那家的叉烧面。那天我们说了很多很多,我们真的开始了。我终于可以开始真正的了解你了。你呀,总是看到自己身上的小小瑕疵,然后失落,然后自卑。可你别忘了,你也闪闪发光,也温柔,也可爱,也在努力并一定会成为更好的人。所以一定要放宽心哦,你一定会一步步靠近更喜欢的自己~虽然叫过你阿呆和小呆,但是你真的一点都不呆哦,很聪明也很能干的,是我的骄傲(=^^=)
       我记忆中三次最强烈的心跳,分别发生在上课被老师点名,下楼梯一脚踩空,还有你对我说出喜欢的那一瞬间。WIFI信号满格,对方正在输入中,您的快递已在派送,洗澡时水温刚刚好,喝到喜欢的奶茶,买到炸鸡店最后一块鸡腿, 还有你夸我可爱,都是我觉得最幸福的事。想和你在晚上热闹的大街上牵着手逛夜市,想和你点两杯奶茶看暖心的电影,想和你半夜出去路边吃烧烤喝两杯啤酒,想和你在暖暖的下午坐屋里对着你画一幅画,想拍下和你所有的瞬间,想记下关于你所有的事情,等老了牵着你皱巴巴的手,把这些事翻出来给你讲。我真的是不太会表达的人,如果你感觉到我喜欢你,再乘个二十倍,就是我真正喜欢你的程度。
       在这个什么都善变的人世间,我想和你看一看永远。可从你对我说出喜欢的那天,我的想法变了,因为我的生命中出现了一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