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取神像耳环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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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取神像耳环被判刑】
2025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陈某驾驶摩托车前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闲逛时发现,天后圣母古庙主殿妈祖金身上佩戴一副黄金耳环,便上前将其盗走。

案发后第二天,被告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陈某的家属向庙宇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经鉴定,这副黄金耳环价值9000余元,已经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陈某不服,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汕头中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故依法作出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妈祖信俗作为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供奉于庙宇内的神像所佩戴的饰品为有主物,任何盗窃、毁损民众合法信仰所用物品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康迪 通讯员:邱梓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