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嘉兴鸽子王 2024-01-21 你在倾听他人思想的时候必须保持理性,语言表达的东西很多时候是片面的。要学会质疑,但也要认真聆听。对于一贬一捧的语言更要心怀警惕,在学习的时候要多听不同的声音。我从来不在确定的理论或方法中进步,而在批判与聆听中成长,广泛与应证才是真谛。 ♥ 1625 ↩ 8
519YouSei 2024-01-21 成为一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的前提是先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善良的人不会轻易向强权低头,不会恃强凌弱,不愿让人蒙受冤屈,更不屑沾染污浊。希望各位法律从业者,法学生,学识能够像老者般厚重,心性仍能像少年清澈。 ♥ 677 ↩ 18
小心那呐 2024-01-21 法治确实好,但是它有一个前提,就是参与法治过程中的人要有完好的道德感,所以道德还是很重要的,现在社会太讲法,感觉道德层面的宣传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重视了。[doge]有时候和朋友聊天时还会感叹,现在的道德崩坏的太厉害了。 ♥ 232 ↩ 23
吟荡光环 2024-01-21 那么请法律人讲讲张恒被诬的事件如何获得正义?地铁被诬时男性如何自保?京牌高校为何阻止霸凌的男生被退学?沪牌高校五女霸凌一男事件中受害男生如何做才能避免被校方处分?[吃瓜] ♥ 53 ↩ 23
杜凉 2024-01-21 非法律人,大学时候学过一点法律基础,我记得老师说法律本身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司法的本质是由于你没有履行好义务所以要收回你的权利(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 ♥ 53 ↩ 3
゚暴躁屁孩 2024-01-21 罗老师出圈不是没道理的,言语间不缺趣味性,让法律显得不枯燥乏味,言语间不缺乏专业性,让每一句话不至于成谬论,言语间不缺乏逻辑性,让整个讨论前后相互连接,相辅相成,最终一蹦而就表达观点。好! ♥ 50
破破破裤衩 2024-01-21 “法律与女性权利”标题里的“彩礼”话题没看懂她想表达什么.是想说让“女孩子不要自己物化自己”?“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彩礼”、“嫁妆”我觉得是一种很主观的,非固定,可有可无的一种习俗.你可以多给,可以少给,可以不给直接领证,是靠彼此双方商量,自己选择. ♥ 47 ↩ 25
风月夜空蝉 2024-01-21 作为法律人,我个人很反感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说法,这种始于西方的观点可以说是“现代法治”的指导性观点,但事实上大力宣扬这种观点会造成一种错觉,告诉那些道德感不强的人,自己行为只要不违法就没啥!这会导致个人自由的泛滥与社会道德的滑坡,这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是相驳的。其实这句话最好的注解是实施法无禁止的行为不应被国家权利惩罚。 ♥ 42 ↩ 12
Dowell_朵薇 2024-01-21 古代彩礼是这个意思吗?古代不是女性作为家族的附属品养大,所以女方父母收彩礼不就是卖女儿吗?现代彩礼如果不是交给女方父母而是给女方自己是否可以作为婚后生育的补偿和保障呢?如果婚后两方平等,女方也只承担对等的义务,而不是需要照顾对方老小,不生育不做家庭主妇,彩礼确实也没太必要。 ♥ 35 ↩ 45
Comments
你在倾听他人思想的时候必须保持理性,语言表达的东西很多时候是片面的。要学会质疑,但也要认真聆听。对于一贬一捧的语言更要心怀警惕,在学习的时候要多听不同的声音。我从来不在确定的理论或方法中进步,而在批判与聆听中成长,广泛与应证才是真谛。
♥ 1625 ↩ 8
在现场离罗老师只有两米的位置,幸福死了。我也超爱陈老师,李老师,赵老师,几位老师的讨论真的很有启发。
♥ 1052 ↩ 25
成为一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的前提是先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善良的人不会轻易向强权低头,不会恃强凌弱,不愿让人蒙受冤屈,更不屑沾染污浊。希望各位法律从业者,法学生,学识能够像老者般厚重,心性仍能像少年清澈。
♥ 677 ↩ 18
加油!
♥ 539
哇!这个话题,看之前先发一个。以前读书的时候就发现一个问题。公平、公正、正义等价吗?它们的细分和多种诠释又盖怎么被衡量?
♥ 405 ↩ 16
后悔是没有意义的,勇敢的选择,勇敢的承担后果
♥ 342 ↩ 10
法治确实好,但是它有一个前提,就是参与法治过程中的人要有完好的道德感,所以道德还是很重要的,现在社会太讲法,感觉道德层面的宣传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重视了。[doge]有时候和朋友聊天时还会感叹,现在的道德崩坏的太厉害了。
♥ 232 ↩ 23
目的为手段赋予正义,但总得有什么为目的赋予正义。 ——托洛茨基
♥ 226 ↩ 7
嘿嘿嘿嘿,在现场,几位老师都好有气质[星星眼]
♥ 127 ↩ 8
捍卫他人的正义即正义!
♥ 123 ↩ 42
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必要条件,也是充要条件吧,协调统一的吧。
♥ 68 ↩ 12
!!!!梦幻联动陈碧老师赵宏老师罗老师李红勃老师
♥ 55 ↩ 4
那么请法律人讲讲张恒被诬的事件如何获得正义?地铁被诬时男性如何自保?京牌高校为何阻止霸凌的男生被退学?沪牌高校五女霸凌一男事件中受害男生如何做才能避免被校方处分?[吃瓜]
♥ 53 ↩ 23
非法律人,大学时候学过一点法律基础,我记得老师说法律本身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司法的本质是由于你没有履行好义务所以要收回你的权利(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甚至生命权)
♥ 53 ↩ 3
罗老师出圈不是没道理的,言语间不缺趣味性,让法律显得不枯燥乏味,言语间不缺乏专业性,让每一句话不至于成谬论,言语间不缺乏逻辑性,让整个讨论前后相互连接,相辅相成,最终一蹦而就表达观点。好!
♥ 50
“法律与女性权利”标题里的“彩礼”话题没看懂她想表达什么.是想说让“女孩子不要自己物化自己”?“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彩礼”、“嫁妆”我觉得是一种很主观的,非固定,可有可无的一种习俗.你可以多给,可以少给,可以不给直接领证,是靠彼此双方商量,自己选择.
♥ 47 ↩ 25
又开始通过男女问题挑拨对立了,真是一群好律师[支持]
♥ 44
作为法律人,我个人很反感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说法,这种始于西方的观点可以说是“现代法治”的指导性观点,但事实上大力宣扬这种观点会造成一种错觉,告诉那些道德感不强的人,自己行为只要不违法就没啥!这会导致个人自由的泛滥与社会道德的滑坡,这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是相驳的。其实这句话最好的注解是实施法无禁止的行为不应被国家权利惩罚。
♥ 42 ↩ 12
通过这个视频,可以明显看出罗翔老师讲课讲的最好,最能吸引学生,旁征博引、深入浅出
♥ 37 ↩ 3
古代彩礼是这个意思吗?古代不是女性作为家族的附属品养大,所以女方父母收彩礼不就是卖女儿吗?现代彩礼如果不是交给女方父母而是给女方自己是否可以作为婚后生育的补偿和保障呢?如果婚后两方平等,女方也只承担对等的义务,而不是需要照顾对方老小,不生育不做家庭主妇,彩礼确实也没太必要。
♥ 35 ↩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