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漪ice 27d ago 真的无法认同“怕死就别干这行”这种道德绑架,先说法律,老人明知自己有艾滋、梅毒,就医刻意隐瞒病史,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感染者就医必须如实告知医生护士传染病史,刻意隐瞒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卫健部门可以处罚他 ,医院不会拒收传染病患者,法规要求医院必须接诊,规范转去传染科处理,老人儿子那句“不隐瞒医院不收”完全是借口,隐瞒从来不是自保手段,是拿医护的生命健康当赌注,现在护士被针头刺伤,属于严重职业暴露,要连续吃阻断药、定期抽血复查半年,身心双重折磨。如果最后不幸被感染,老人故意隐瞒传染病致人重伤,是触犯刑法的,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要承担民事全额赔偿,甚至坐牢,医护治病救人是职责,但法律从来没规定医护要自愿承受人为带来的传染病风险,工作自带的职业风险,和患者刻意隐瞒恶意造成的致命伤害完全两码事,珍惜生命是每个人的权利,惜命不是错,拿医护的健康去包容违法隐瞒的人,这种三观真的太扭曲了, 怕死别干这行”是极端道德绑架,救人不等于要赌上自己一辈子的健康 ♥ 370 ↩ 2
狂暴水月厨组长 18d ago 有艾滋病不报就是违法行为,《艾滋病防治条例》里面明明白白写着的,如果造成医护人员感染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有可能进监狱的,医院拒收艾滋病患者更是扯淡,因为这也是违法行为,除非医院不想干了不然不可能出现拒绝治疗艾滋病人的情况 ♥ 2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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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身患艾滋梅毒等严重传染病故意传播的,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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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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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qi_好耶]
♥ 341 ↩ 3
真的无法认同“怕死就别干这行”这种道德绑架,先说法律,老人明知自己有艾滋、梅毒,就医刻意隐瞒病史,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感染者就医必须如实告知医生护士传染病史,刻意隐瞒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卫健部门可以处罚他 ,医院不会拒收传染病患者,法规要求医院必须接诊,规范转去传染科处理,老人儿子那句“不隐瞒医院不收”完全是借口,隐瞒从来不是自保手段,是拿医护的生命健康当赌注,现在护士被针头刺伤,属于严重职业暴露,要连续吃阻断药、定期抽血复查半年,身心双重折磨。如果最后不幸被感染,老人故意隐瞒传染病致人重伤,是触犯刑法的,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要承担民事全额赔偿,甚至坐牢,医护治病救人是职责,但法律从来没规定医护要自愿承受人为带来的传染病风险,工作自带的职业风险,和患者刻意隐瞒恶意造成的致命伤害完全两码事,珍惜生命是每个人的权利,惜命不是错,拿医护的健康去包容违法隐瞒的人,这种三观真的太扭曲了, 怕死别干这行”是极端道德绑架,救人不等于要赌上自己一辈子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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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爱连说
♥ 243 ↩ 1
有艾滋病不报就是违法行为,《艾滋病防治条例》里面明明白白写着的,如果造成医护人员感染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有可能进监狱的,医院拒收艾滋病患者更是扯淡,因为这也是违法行为,除非医院不想干了不然不可能出现拒绝治疗艾滋病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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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大爷的问题不是艾滋吧,他那个行为模式直接就丧尸了吧[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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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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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我是否应该启动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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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子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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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之后就变成愤怒的普通人怎么办?[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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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辞职给他来一针[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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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知识,这是AI的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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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眼][星星眼][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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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会有大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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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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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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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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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名男子名字为秦彻,那个老人的名字叫沈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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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流量很高了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