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者有因=受害者有罪? 禁止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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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思考
多发声而不乱发声

Comments

林夕梦为马 2021-08-19

比起受害者,我觉得我们关注的点也应当放在施害者身上,一个人可以不顾后果的对另一个人实施伤害甚至犯罪,这又是怎样的一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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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坂美琴-LV5- 2021-08-19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你是苍蝇吗,竟然共情苍蝇[星星眼]”

♥ 640 ↩ 21

白小杰 2021-08-18

我并不觉得喝酒,穿的清凉有什么问题。但我仍然不建议这么做。毕竟你不能把自己的安危交由他人决定。

♥ 505 ↩ 41

上古人猿进化史 2021-08-21

知道吗?在美国有一个专门收藏被害者在当时所穿的衣服的地方,它们大多是普通的衬衫,t恤,裤子,甚至在这里有一件警服

♥ 498 ↩ 25

遇色-嘿嘿嘿 2021-08-20

自己是tm的泰迪,还怪别人是天是地是空气[微笑]

♥ 305 ↩ 46

rhapsodes 2021-08-21

不敢苟同。 先不说类似着装暴露与性犯罪有多大相关性。 从纯哲学的角度看,凡事皆有因,故而仅从认知角度提出“受害者有因论”毫无意义。所以当一个人提出“受害者有因论”时,本质上就是在提出一种问题的解决方式,即希望从受害者角度来消除“因”,进而杜绝“果”。它和“有罪论”的区别仅仅在于没有包含道德评价,或更确切地说,它悬搁了道德评价,但无疑都将解决问题的着眼点放在了受害人身上。 那么问题来了:第一,受害人有因,那么加害人有没有因?社会大环境有没有因?当受害人在明,加害人在暗(事发前不可预判,事发后隔离公众),而大环境在人们的普遍认知中处于背景盲区中时,“受害人有因论”是否是会遮蔽更值得关注的加害者之因、大环境之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有条路年久失修,走在路上经常跌跤。那么,警告路人别从这里过,当然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但是,这会不会纵容了本该对路况负有责任的市政部门? 第二,沿续上一点,事实上,什么是“因”什么不是“因”,这个判断始终是在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做出的。比如,我在公交上被偷了钱包,坐私家车就不会,这时,坐公交就成了丢钱包的因。但考虑下,如果我没带钱包呢?那看来带钱包才是丢钱包的因。同理,如果女性走夜路是“因”,那是否也可以推论,女性外出是“因”?如果女性喝醉是“因”,那是否也可以认为,女性出入职场应酬是“因”,或干脆说,身为女性就是“因”?你可能觉得我在抬杠,其实不然。印度公交强奸案中,你会把“女性最好不要走夜路”作为解决方案吗?我不会,因为对标中国,这个“因”太小,太不值一提了。但是,中国女性的生存空间就已经到顶了吗?如果女性不在酒桌上喝醉……等下,为什么不说,如果没有酒桌文化、如果没有女性敬酒陪酒的潜规则呢?一句话,什么是“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把什么看成是可变的、易于改变的,而什么是难以改变,或被默认为无需改变的。 这就说到第三,也是最根本的一点。如前所述,“受害者有因论”,本质上是个悬搁价值判断(即所谓“应然“)的操作问题,或,经济学问题。是啊,让个体“规矩”些(再说一次,以我之前的了解,这与性犯罪之间的相关性其实是可疑的),听起来好像比移风易俗容易多了。但我仍忍不住要问:凭什么?走夜路、穿清凉、社交应酬,违反了哪条公序良俗的底线?解决犯罪,凭什么就可以以部分人自觉牺牲正当权利为代价?说到底,谁给了你只论解决力,却无视女性权利的“权利”?

♥ 287 ↩ 61

稆lv穤nuo 2021-08-21

【置顶】借楼,陌生人打扰你1分钟。 有一个up叫@花房鼓娘 正在求助,事件是童年被熟人xq,材料还是比较全的,已经报警过了,就是对方比较富裕,怕像徽州宴一样。热度真的好低啊[tv_流泪],陌生人如果打扰你,我道歉(没收钱,打扰了,私信骂我就行)[tv_流泪]。但如果你没有事情的话,请帮帮up吧。(转)

♥ 149 ↩ 4

归狼河 2021-08-21

“受害者有罪论”是受害者是武器。它能避免受害者因为受到无尽的审视而被二次伤害。 视频里说“有因”和“有罪”是不同的,应当区分,但在特定场景下,这只是在玩文字游戏罢了。当人们把目光集中到受害者身上,去探究她身上有哪些因触发了被伤害这个果时,人们默认这个因就是她做错的地方。正如视频中所说,因为她走了夜路,所以她受到了伤害。那么走了夜路就是她做错的地方。为了防止更多人受到伤害,她们应当少走或不走夜路。这样才算做对了。这种语境下的受害者有因,受害者做错了,就是“受害者有罪论”。 而这种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的行为,这种普遍的行为所导致的氛围,是极其不利于受害者从创伤中走出,也极其不利于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勇敢发声的。 “受害者有罪论”最初被提出来就是为了给受害者这样的一把武器,而不是为了给一些隔岸观火的看客指指点点,提出些事后诸葛亮般的提醒建议用的。 我理解视频里指出“有因”和“有罪”的区别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好心被曲解了,但恕我直言,这是在消解受害者本就不多的防身效果。我在这里的建议是:如果要劝诫别人少走夜路,请同时劝诫身边那些拿强奸开玩笑的人严肃对待这件事。如果要劝诫别人提高警惕,也请同时劝诫那些身边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人保持尊重。 如果做不到后者,而所有发言重点都集中在受害者身上的话,还是闭嘴得好。因为这样的发言只会让受害者的处境更加难堪。

♥ 121 ↩ 17

卿七_7 2021-08-18

好老师 教表白的视频呢?????等着学习呢 好老师 看到你更视频了 我好兴奋 结果点进来一看发现不是

♥ 120 ↩ 9

烏拉基米爾 2021-08-21

“一个巴掌拍不响。” “人家直接一个巴掌拍你脸上响不响?”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你怎么知道别人是苍蝇而不是蛇呢?”

♥ 101 ↩ 11

二十六_266 2021-08-21

受害者有因 我想起了我爸 我摔跤 我爸:一定是玩手机 我弟感冒 我爸:一定是洗澡间里玩手机 从来没有安慰的[无语]一定是先找个原因骂我们一顿

♥ 78 ↩ 2

阿米利加联水师陆勇 2021-08-21

有因不是有罪,别人谈因的时候,就扣帽子说有罪的就是一群活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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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安洋LAY 2021-08-18

其实吧,上司要求的没法推的酒局,受害者是真的惨。好朋友邀请的正常酒局,受害者也是真的可怜。但是一看就是不正常的酒局,而且加上“受害者”平时真的是“开放”那这种人我觉得ta真的是做完没谈拢,倒打一耙来的。还有未成年无论如何都是受害者,除非类似于李星星这种极少数情况。

♥ 66 ↩ 2

带派北极翅 2023-12-02

“你一个人走夜路,如果被qj就是活该” “你最好不要一个人走夜路,如果有事我可以陪你走” 两句话都是让人不要走夜路,但是前者是为加害者洗白,后者是劝受害者保护自己

♥ 55 ↩ 10

普鲁士韵瑟共德 2021-08-18

比起一些看似正义的号带的节奏有营养多了

♥ 50

心许千灯星垂野 2021-08-18

这种受害者有因,别让受害者在情绪不稳时,也就是刚案发后,听见就好了。这确实扎心,她自己受伤了,估计不用说也知道。

♥ 42 ↩ 2

大乔你使劲啊 2021-09-28

这个社会只教女孩子要穿着保守,不要走夜路,不要一个人,不要晚上打车,却从来没教育过男人要尊重女性。明明是加害者的错,却让受害者遵守条条框框,胆战心惊。 而且即使这样,还有人会在女孩子被侵犯后跳出来受害者有罪伦,女孩子做错了什么?就因为是女孩子吗?那抢劫犯抢劫了你的钱包,也只怪你把钱包带在身上啊

♥ 33 ↩ 10

3_5_1 2021-08-18

你不把脸贴过来我会打你一巴掌?[doge]

♥ 33 ↩ 17

Leeecooo 2021-09-06

有因论:客观阐述一个事情发生的必要条件,并希望大家避免这种条件 有罪论:将一个事情发生的必要条件说成充分条件,并责怪受害者

♥ 29 ↩ 1

新世纪华联超士 2021-08-21

我没有亲眼见过声称受害者有罪的人。现在真正发生着的偷换概念,是把受害者无罪变成受害者无因,乃至受害者纯洁论,这才能恰feminism的烂钱。

♥ 29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