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2025年8月,小贝(化名)在家长陪同下购票进入某室内游乐园游玩。入园后,小贝独自玩耍时不慎从内置楼梯摔下受伤。后经鉴定,其左桡骨远端干骺端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时,并无工作人员在场维护秩序或巡查安全,小贝家长亦不在场。因与游乐园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贝家长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游乐园作为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游乐服务的经营性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应当高于一般公共场合。本案中,游乐园虽设置了安全提醒,但相关内部区域无人巡查值守,其未尽到与其经营性质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小贝家长明知游乐园要求全程陪同,仍放任小贝单独进入游乐区域,且对小贝的活动状态未给予密切关注,未尽到充分的监护职责,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此外,小贝年满11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具备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风险识别与注意能力。
2026年6月12日,综合双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小贝的损失由其监护人与游乐园各承担50%,游乐园一方赔偿6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记者:平钰骁 通讯员:梁伟谊 实习生:魏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