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天明天未明 2025-12-11 除了封存之外,封存范围扩大好像没看到人谈 1.2024年6月的二审稿只提出,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2.2025年6月的三审稿则将封存范围从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扩大到所有人的。 3.修订草案只有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是2023年9月和2024年6月,即一审后、二审后、三审前。 ♥ 1604 ↩ 82
UID293490324 2025-12-11 我还是那个观点,我仅支持给主动自首且戒毒且一年年限内无复吸行为的一次且仅一次机会,有人出于被骗啊,误吸啊被逼之类的理由我相信,但是除此之外,我都建议公示。 ♥ 556 ↩ 16
纯真的向死酱 2025-12-12 我支持!我太支持了!我觉得立法没毛病[汤圆] 得关照得关注啊[汤圆] 我看大家都在吵热闹点没什么不好的[汤圆] 选项和结局不都只有一个嘛[汤圆] ♥ 1310 ↩ 36
神十亿 2025-12-11 这次能吵到现在,那一句如果再管的这么严,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的话,以后就没人考公了,得占50%以上的责任。[笑哭] 不是,不嫖娼,不吸毒,不打架斗殴难道是什么很难达成的条件吗? ♥ 1152 ↩ 56
wy5251 2025-12-11 对于吸毒人员的困境那一点。 吸毒后的后果,身体的变化,这些一直都在宣传的。 至于戒毒成功后他们的处境?这归人社局管。 登记在案的,愿意并积极回归的。大批的组织和人能帮他们。 总而言之,吸毒人员的社会困境真没那么难。更多是他们自己愿不愿意劳动。(就70万人,还是积年累月下来的。这玩意儿真不多。 也就是说他们想宣传也宣传不了。因为就没困境[笑哭] (当然因为吸毒造成后遗症,需要大量的医药维持的。那治不起癌的人还更多呢。这种情况更是谁也帮不了。 ♥ 373 ↩ 28
千辛万苦成会员 2025-12-11 可是11年的禁毒条例总则第七条已经写了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发现的吸毒人员肯定是戒毒人员 那这不算是事实上的已经封存了吗。这样的话现在的治安管理处罚结果封存应该就应用不到吸毒人员上,因为至少14年前就封存了() 我水平有限,没懂这个保密和封存的差异。就把他们当一回事了,欢迎大佬指正[藏狐] ♥ 300 ↩ 23
Comments
苏师傅节目里提到过,应该给公务员每年体检增设验毒环节[嗑瓜子]
♥ 5332 ↩ 94
说真的,除了吸毒,大家支持其它轻微违法犯罪治安管理处罚的记录封存吗?理由是什么呢?(其实我是挺支持的)
♥ 3651 ↩ 427
除了封存之外,封存范围扩大好像没看到人谈 1.2024年6月的二审稿只提出,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2.2025年6月的三审稿则将封存范围从未成年人的违法记录扩大到所有人的。 3.修订草案只有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是2023年9月和2024年6月,即一审后、二审后、三审前。
♥ 1604 ↩ 82
说明禁毒教育已经深入人心,这是好事
♥ 1478 ↩ 15
从这件事情来看 某种意义上,中国禁毒的群众工作是高度成功的
♥ 1143 ↩ 2
一个人的一生不应该因为微小错误而毁掉,这观点我支持,但我不认为吸毒是微小错误。至少应该把吸毒排除在外
♥ 1223 ↩ 14
热知识,被投毒和误吸直接报警,不经有专门的戒毒服务,也不会记录档案,如果因此抓到毒贩还有奖励。
♥ 887 ↩ 16
这事最值得深思的其实是立法程序[妙啊]
♥ 1286 ↩ 9
我还是那个观点,我仅支持给主动自首且戒毒且一年年限内无复吸行为的一次且仅一次机会,有人出于被骗啊,误吸啊被逼之类的理由我相信,但是除此之外,我都建议公示。
♥ 556 ↩ 16
为什么醉驾是犯罪,而毒驾仅仅是违法
♥ 497 ↩ 22
支持吸毒入刑!禁毒的关键是吸毒重判的强大威慑力,从源头杜绝,让公众不敢尝试。吸毒者首先是危害社会的危险份子,绝不是受害者!
♥ 640 ↩ 48
我支持!我太支持了!我觉得立法没毛病[汤圆] 得关照得关注啊[汤圆] 我看大家都在吵热闹点没什么不好的[汤圆] 选项和结局不都只有一个嘛[汤圆]
♥ 1310 ↩ 36
一个人的人生不能因为微小犯错就毁掉❌ 一个人的人生不会因为微小犯错就毁掉✓
♥ 417 ↩ 12
这次能吵到现在,那一句如果再管的这么严,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的话,以后就没人考公了,得占50%以上的责任。[笑哭] 不是,不嫖娼,不吸毒,不打架斗殴难道是什么很难达成的条件吗?
♥ 1152 ↩ 56
大部分人都没有想到这点:有没有可能其他违法记录也不应该封存,而是应该终身记录,人人可查?🤔
♥ 874 ↩ 160
其实这次舆情本来就是两个事情,吸毒算不算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要不要封存,应该分开讨论,搅在一起那就没办法正常讨论了
♥ 401 ↩ 30
对于吸毒人员的困境那一点。 吸毒后的后果,身体的变化,这些一直都在宣传的。 至于戒毒成功后他们的处境?这归人社局管。 登记在案的,愿意并积极回归的。大批的组织和人能帮他们。 总而言之,吸毒人员的社会困境真没那么难。更多是他们自己愿不愿意劳动。(就70万人,还是积年累月下来的。这玩意儿真不多。 也就是说他们想宣传也宣传不了。因为就没困境[笑哭] (当然因为吸毒造成后遗症,需要大量的医药维持的。那治不起癌的人还更多呢。这种情况更是谁也帮不了。
♥ 373 ↩ 28
抵制作为一种民众常见的温和抵抗手法很常见,但也很无效。
♥ 477 ↩ 2
吸毒者值不值得被包容应该是戒毒放归后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而不是隐瞒真相
♥ 242 ↩ 7
可是11年的禁毒条例总则第七条已经写了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发现的吸毒人员肯定是戒毒人员 那这不算是事实上的已经封存了吗。这样的话现在的治安管理处罚结果封存应该就应用不到吸毒人员上,因为至少14年前就封存了() 我水平有限,没懂这个保密和封存的差异。就把他们当一回事了,欢迎大佬指正[藏狐]
♥ 300 ↩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