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2025年8月16日,被告人韦某跟朋友喝酒后,骑上自己无号牌的摩托车准备回宿舍。然而他不仅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之前的小汽车驾驶证也被吊销。随之,意外发生了,韦某驾驶摩托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
当天晚上8点多,民警带着韦某去医院,准备抽血检验。然而,韦某不仅拒不配合,还趁民警不备,紧咬民警左腿大腿外侧。最终,经司法检验,韦某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40.2毫克,属醉酒驾驶。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韦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据鉴定,被咬伤的民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事发后,韦某赔偿了小轿车驾驶员的损失,并与对方达成和解。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的行为构成袭警罪和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韦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刑期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酒驾,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同时应该积极配合执法,切勿因酒后失智挑战法律底线,最终导致身陷囹圄而追悔莫及。(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记者:康迪 通讯员:邱梓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