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四时院 2022-07-26 多次闪婚闪离的行为本身虽然在滥用权利,但本质没有对社会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只是形成了一个不良的示范。因此惩罚其闪婚闪离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也不应当限制他们的婚姻自由的权利。而如何打击这种不良的风气,我认为应该重点关注阻止其达成非法的目的以及消除基于滥用权利的行为所带来的非法得利。就本案来说,多次闪婚闪离的目的就是无非是腾出指标购买房屋与少缴纳税费。故法院应该相关材料交给房管部门以及税务部门,让他们补交逃掉的税款以及对限制他们日后购房的指标等。我认为,只要滥用权利本身没有损害到第三人与社会的权益,其行为可以批评警告,但不能限制其使用该权利,而重点阻止非法目的的达成。 ♥ 608 ↩ 42
见字如 2022-07-26 有用,但也没用。 重婚那个还好解决,有法律法规。闪婚闪离这个,就算我是失信名单了,下次我还来登记结婚,我材料证件都齐全的,民政局不可能还不同意吧,也没法律法规规定我不可以闪婚闪离啊。不给我登记就是侵犯了我的民事权利 ♥ 332 ↩ 8
紫調风韵 2022-07-27 限购令只是个地方行政政策,不属于法律法条 然后闪婚闪离只要我不构成法律婚姻关系,也就是我只跟一个人领证,然后黄牛一方制造婚姻过错使得房屋可以通过分配转给客户,也就完了 然后闪婚闪离导致我失信你还能怎么着,结婚登记的时候跟对方说嘿这个人来我这搞了好几回事了注意下吗,拜托,我结婚的时候明确跟对方讲清楚我以前就是做黄牛的,对方敢跟我结婚就是知道我在绕开限购令,我也没违法,对方也知根知底,你这个婚姻失信在折腾谁玩呢,你要是还想卡离婚,那我就天天制造婚姻过错就是为了把我的房子判给对方,法院的离婚令总比你民政的措施强吧,除非你法院也敢判我一个婚姻过错方把对方扫地出门净身出户,那算你nb[吃瓜] ♥ 34
枝江小动物保护协会 2022-07-26 婚姻自由是民法典尊重的权利,但是权利并不是无止,相关法律领域的空白导致权利被滥用,提供一个名单让行政部门加以注意,并非限制其权利,而是审查其是否为了结婚而结婚 ♥ 8 ↩ 2
帝国主义大团结万岁 2022-07-27 评价仅仅是“挺好的”? 作为一个法学教授难道看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是否公平?为什么评论区对此感到不平? 我觉得你作为一个法学教授可能缺少了一些社会责任感。 ♥ 3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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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闪婚闪离的行为本身虽然在滥用权利,但本质没有对社会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只是形成了一个不良的示范。因此惩罚其闪婚闪离的行为是没有意义的,而且也不应当限制他们的婚姻自由的权利。而如何打击这种不良的风气,我认为应该重点关注阻止其达成非法的目的以及消除基于滥用权利的行为所带来的非法得利。就本案来说,多次闪婚闪离的目的就是无非是腾出指标购买房屋与少缴纳税费。故法院应该相关材料交给房管部门以及税务部门,让他们补交逃掉的税款以及对限制他们日后购房的指标等。我认为,只要滥用权利本身没有损害到第三人与社会的权益,其行为可以批评警告,但不能限制其使用该权利,而重点阻止非法目的的达成。
♥ 608 ↩ 42
有用,但也没用。 重婚那个还好解决,有法律法规。闪婚闪离这个,就算我是失信名单了,下次我还来登记结婚,我材料证件都齐全的,民政局不可能还不同意吧,也没法律法规规定我不可以闪婚闪离啊。不给我登记就是侵犯了我的民事权利
♥ 332 ↩ 8
闪婚闪离恰恰说明了婚姻双方对各自得忠诚,以及对对方得忠诚,一个诚实守信只为买房,一个诚实守信只为卖房,不会出现因为一个结婚证就滥用婚姻权利
♥ 106 ↩ 1
也是佩服人家的忠贞,借着闪婚闪结来买房,却实质上是真的离婚又卷了钱跑了的案例太多了
♥ 103 ↩ 5
限购令只是个地方行政政策,不属于法律法条 然后闪婚闪离只要我不构成法律婚姻关系,也就是我只跟一个人领证,然后黄牛一方制造婚姻过错使得房屋可以通过分配转给客户,也就完了 然后闪婚闪离导致我失信你还能怎么着,结婚登记的时候跟对方说嘿这个人来我这搞了好几回事了注意下吗,拜托,我结婚的时候明确跟对方讲清楚我以前就是做黄牛的,对方敢跟我结婚就是知道我在绕开限购令,我也没违法,对方也知根知底,你这个婚姻失信在折腾谁玩呢,你要是还想卡离婚,那我就天天制造婚姻过错就是为了把我的房子判给对方,法院的离婚令总比你民政的措施强吧,除非你法院也敢判我一个婚姻过错方把对方扫地出门净身出户,那算你nb[吃瓜]
♥ 34
有人卡bug怎么办? 修复bug × 修复卡bug的人 √
♥ 31 ↩ 2
以婚姻关系限制购房是不是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我觉得可以限制每个人购房的数量,但没必要捆绑婚姻
♥ 20
法硕新生来膜拜杨老师[打call]
♥ 19
问题的关键不应该是为什么要通过这种方式买房吗?买房条件的问题
♥ 16 ↩ 1
所以为什么买房要和结婚挂钩?难道问题的本质不是限购?
♥ 10
婚姻自由是民法典尊重的权利,但是权利并不是无止,相关法律领域的空白导致权利被滥用,提供一个名单让行政部门加以注意,并非限制其权利,而是审查其是否为了结婚而结婚
♥ 8 ↩ 2
如果连婚姻都成了赚钱的工具,那么爱情还算什么呢[捂脸]
♥ 6 ↩ 7
这难道不是房的问题
♥ 4
评价仅仅是“挺好的”? 作为一个法学教授难道看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是否公平?为什么评论区对此感到不平? 我觉得你作为一个法学教授可能缺少了一些社会责任感。
♥ 3 ↩ 65
就跟亿公子考编一样,合法合规[doge]
♥ 3
解释一下什么叫:非法的目的? 结婚双方自愿原则!犯什么法了?
♥ 3 ↩ 8
这啥年头了还有人买房呢?
♥ 3 ↩ 5
你可以找9999人结果 然后离婚 在结婚 在离婚 那你就火了
♥ 3 ↩ 1
那么民政部门有拒绝失信人不正当结婚申请的权力么?
♥ 3 ↩ 1
杨老师什么时候和何家弘教授联动一下[Cat2_Nyampage]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