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光之间 2026-04-19 P1是按先讲知识点再讲题的顺序排,P2是考题的纯享版。(整理了挺久的,因为不知道哪里有发课件[脸红])最后呢P3是我的笔记,目前想到的是这种记笔记的方式,笔记方式还在完善中。我目前是一名准高三的学生,我们正在学法律这本书,过两周就是期中考了,我们考法律的第一二单元,视频里面只有一轮复习讲法律有关的,不过也是非常有收获!但是我还是很想听那一些比较易混淆的知识点,就很像之前讲过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推定责任,不过我发现讲的不太多,我是很想很想听那些相对比较细碎的知识点,但是又很容易混淆的考点,比如说目前能想到的就是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这个还好,但是有点想不到其他的例子了[捂眼])老师讲的真的超级无敌棒的[爱心][爱心][爱心][爱心] ♥ 6 ↩ 6
酷子小李 2026-03-02 老师大概在49分30秒这个时间的知识点我有一个疑问。基于侵权关系产生的客体不应该是行为吗?我是这样理解的,首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都是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侵权关系这样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当中,责任人的义务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等,受害人的权利则是一种请求权,要求责任人履行义务。所以这种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应该是行为呀。我之所以产生这种理解,是因为客体就是指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对象,而侵权关系应该是民事法律关系,不然老师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拿出来讲对不对。当然确实也可能这个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它的客体不能够套用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定义。可是如果用一般的主体和客体的概念来定义它,比如说行为的主体和客体,那侵权行为的主体应该是侵权人客体应该是被侵权人。 ♥ 3 ↩ 10
Comments
老师讲的特别特别好!!!法律可不可以多出一些,真的特别通俗易懂![星星眼][星星眼][星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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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夸克https://pan.quark.cn/s/fb072f3efa58 本节课看似简单,实则全是考点,全是坑! 字幕已上传,自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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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斯劳斯求快点更新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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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我最喜欢的法律啦,希望小北老师多更法律[吃瓜][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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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老师太好了,独宠高三[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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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老师,好喜欢你呀[星星眼]看课看到您放出真题的时候感觉是某个程序,可以题型分类的这种,这是什么应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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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er 老师,请问这个法修改后同居关系受民法调整吗?[吃瓜][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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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是按先讲知识点再讲题的顺序排,P2是考题的纯享版。(整理了挺久的,因为不知道哪里有发课件[脸红])最后呢P3是我的笔记,目前想到的是这种记笔记的方式,笔记方式还在完善中。我目前是一名准高三的学生,我们正在学法律这本书,过两周就是期中考了,我们考法律的第一二单元,视频里面只有一轮复习讲法律有关的,不过也是非常有收获!但是我还是很想听那一些比较易混淆的知识点,就很像之前讲过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推定责任,不过我发现讲的不太多,我是很想很想听那些相对比较细碎的知识点,但是又很容易混淆的考点,比如说目前能想到的就是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这个还好,但是有点想不到其他的例子了[捂眼])老师讲的真的超级无敌棒的[爱心][爱心][爱心][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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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老师 为什么送鸡蛋是合同 不应该是好意施惠吗[哦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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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想上我们的基础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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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时候出逻辑啊[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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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能不能先更必修二[大哭][大哭][大哭][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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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继续把选二法律出完[蹲蹲][蹲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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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想要基础课[大哭]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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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课件升级点在哪[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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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25八省联考那道题刘某的遗产是小女儿可以多分,那也可以不多分,平均分啊,为什么2就直接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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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大概在49分30秒这个时间的知识点我有一个疑问。基于侵权关系产生的客体不应该是行为吗?我是这样理解的,首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都是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侵权关系这样一个民事法律关系当中,责任人的义务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等,受害人的权利则是一种请求权,要求责任人履行义务。所以这种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应该是行为呀。我之所以产生这种理解,是因为客体就是指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中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对象,而侵权关系应该是民事法律关系,不然老师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拿出来讲对不对。当然确实也可能这个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它的客体不能够套用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定义。可是如果用一般的主体和客体的概念来定义它,比如说行为的主体和客体,那侵权行为的主体应该是侵权人客体应该是被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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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抱佛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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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必刷一百讲》是不是开始筹备了[喜欢][喜欢][喜欢][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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