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大多数官员赞同公开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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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报道:文字内容源自《法制日报》2011‑02‑24蓝皮书发布会现场报道,记者为辛红,报道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的调研成果。

环球网转载:2011‑02‑25,环球网转载该报道,标题即为《社科院法治蓝皮书称七成公职人员赞成公开财产》,标注来源为法制日报,时间吻合。网页正文内容与《法制日报》当时的报道原文高度一致。

https://m.huanqiu.com/article/9CaKrnJqnV8
原文内容摘录: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 辛红 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中针对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制度的调研报告显示,81.4%公众和70%的公职人员认为应当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并赞成扩大财产范围至私车、股票等收入。

调研显示,级别较高的公职人员对公开财产的认同度更高,其中,地厅司局级赞成比例最高,达到91.3%。在监督范围上,被调查的公职人员更倾向于县处级以上人员,占比为35.8%;认为适用于全体公职人员的占32.7%。而公众则倾向于对所有公职人员的财产实施监督。

调研还显示,公职人员和公众对于公开公职人员本人和配偶的财产分歧不大,公开近亲属财产则存在一定差异。赞成公开财产的公职人员中,同意公开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财产的有四成多,同意公开公职人员父母、岳父母财产的占两成多,同意公开兄弟姐妹财产的不足两成。

而无论公职人员还是公众,都支持公开《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以外的财产:私车,持有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证券等交易收入,收受礼金、礼品等,继承及受赠、偶然所得的财产,兼职活动所获得的报酬或财产利益,租借的资产,负债状况,企业股份。

调研显示,68.3%公众和63.6%的公职人员认为应当向全社会公众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在公开方式上,公众和公职人员支持度最高的都是允许公众自行查阅公职人员的申报材料,其次是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告栏公开,最不愿意的是通过媒体公开。

调研报告最后建议,公职人员财产监督应循序渐进,由点到面。两个方案可以考虑:从新考录、提职的公职人员开始实施,逐步扩大至所有的公职人员;选取一些腐败高发、易发的领域先试点,如工程建设、政法等领域,逐步推行到其他领域。

调研组同时建议,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科学设定被监督对象及被监督财产的范围。特别是,当前隐性腐败与期权腐败高发,财产监督要扩大到公职人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变动情况,包括金钱、物质所得,重大投资和消费行为,配偶子女从业、留学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