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若飞 4d ago 这个新闻被大家觉得无语的点,其实并不是商家诉了产权局,而是lv刚刚赢了那场诉讼,很可能影响这一次的诉讼结果,反过来说,发新闻的有没有可能就是要隐晦的在试图用舆论影响判决,并且表达了对lv胜诉那场官司判决结果的不认同呢? ♥ 2369 ↩ 35
时间管理局 4d ago 以国知局为当事人的一审行政诉讼判决书,光今年上网的就有739份,合一天4份,这还没算没上网的以及二审的。真要告了就得挨铁拳,那国知局一天到晚也不用干别的了,天天砸人都砸不过来 ♥ 604 ↩ 9
真冬帖 3d ago 就严格来说是两件事情。一件事是,LV告国知局是因为另一件商标注册案件,只要申请的商标没被注册或者异议别人的商标结果注册了,LV都可以不满国知局的行政决定而复议,复议不成就起诉,这是非常正常的商标法流程。每天不论是外国企业还是中国企业,告国知局的现象都非常频繁。另一件事是,我国有法院一审支持LV就其诉请图案享有商标权,告赢茉莉奶白。我个人是认为前者没有任何问题(指的是民告官这件事没有任何问题,这当然是法治进步的体现;至于LV算不算滥诉或者其他无正当理由起诉,需要另外评判)。至于后者,从我普通的法感情来说,我确实觉得LV那个图案就单个使用而言不应得到商标注册,因此也不应该告赢茉莉奶白,所以有待二审改判。 ♥ 534 ↩ 34
冻得喵喵喵的吃菜狗 3d ago 越了解,就越反对这种行为。起因是知识产权局驳回了LV的申请,判定黄民耀申请的88870860的商标有效(18类,服装箱包类,和LV主营业务是同行);LV不服,就反诉了。其实LV的代理律所就是典型的火力覆盖,对这种四叶草、四角星形状的所有商家和个人全都有的没的打一杆子 ♥ 569 ↩ 32
w君的幸福生活 3d ago 看了其他评论区我觉得LV厉害的一点是,他能让人在讨论他跟我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官司时,让法学站在道德制高点,热度给到新闻学运作。而在人民异议他商标注册是否造成文化侵占时,开始普法站在法律制高点。是很成熟的运作,适合他外资公司借鉴。 ♥ 737 ↩ 29
小浣熊VS弗利萨 3d ago 我一直在好奇,一个常用的图案也可以申请专利?这是谁让过的,就没人挖一下嘛?让大家见识见识这个神人啊。LV打官司什么的我倒是可以理解,也不怎么好奇。就是这个通过申请的人实在让我好奇的很呐 ♥ 594 ↩ 88
Comments
并非新闻学,而是新闻业
♥ 9068 ↩ 51
[吃瓜]
♥ 5312 ↩ 24
原来如此,正常流程,以前还真不知道
♥ 1946 ↩ 56
很多人一看国家知识产权局被告,哇政府机构被告,不得了,殊不知产权局被告的频率比喝水的频率还高
♥ 2069 ↩ 15
新闻学目前准确形容应该叫舆论传播学
♥ 2399 ↩ 8
这个新闻被大家觉得无语的点,其实并不是商家诉了产权局,而是lv刚刚赢了那场诉讼,很可能影响这一次的诉讼结果,反过来说,发新闻的有没有可能就是要隐晦的在试图用舆论影响判决,并且表达了对lv胜诉那场官司判决结果的不认同呢?
♥ 2369 ↩ 35
很赞同,如果什么都用情绪用舆论来谈论,有一天我们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会被剥夺的。
♥ 2154 ↩ 54
民告官甚至是初中道德与法治的内容[笑哭]
♥ 1343 ↩ 32
网媒时代本质上就是傻瓜狂欢,看似是人们在筛选信息,实际上是信息在分化人们。
♥ 3727 ↩ 17
劳累啊,学知产的已经不知道在多少个群里辟谣了
♥ 2225 ↩ 64
up主能不能聊一聊咕咕嘎嘎被字节注册这件事,网友集体创作真的可以由一家民营企业注册吗?
♥ 1055 ↩ 43
很普通的行政诉讼而已[吃瓜]搞专利的天天都在起诉果汁局,你驳回我我不服,他无效我我不服,反正这也不服那也不服,复审委都被告到麻木了。
♥ 702 ↩ 3
以国知局为当事人的一审行政诉讼判决书,光今年上网的就有739份,合一天4份,这还没算没上网的以及二审的。真要告了就得挨铁拳,那国知局一天到晚也不用干别的了,天天砸人都砸不过来
♥ 604 ↩ 9
昨天还有个热搜 什么“伴娘婚闹致九级伤残” 点进去一看 原来是一群人闹伴娘把人家扔起来没接住摔残了 光看标题还以为伴娘闹别人呢 真的有病
♥ 741 ↩ 11
就严格来说是两件事情。一件事是,LV告国知局是因为另一件商标注册案件,只要申请的商标没被注册或者异议别人的商标结果注册了,LV都可以不满国知局的行政决定而复议,复议不成就起诉,这是非常正常的商标法流程。每天不论是外国企业还是中国企业,告国知局的现象都非常频繁。另一件事是,我国有法院一审支持LV就其诉请图案享有商标权,告赢茉莉奶白。我个人是认为前者没有任何问题(指的是民告官这件事没有任何问题,这当然是法治进步的体现;至于LV算不算滥诉或者其他无正当理由起诉,需要另外评判)。至于后者,从我普通的法感情来说,我确实觉得LV那个图案就单个使用而言不应得到商标注册,因此也不应该告赢茉莉奶白,所以有待二审改判。
♥ 534 ↩ 34
越了解,就越反对这种行为。起因是知识产权局驳回了LV的申请,判定黄民耀申请的88870860的商标有效(18类,服装箱包类,和LV主营业务是同行);LV不服,就反诉了。其实LV的代理律所就是典型的火力覆盖,对这种四叶草、四角星形状的所有商家和个人全都有的没的打一杆子
♥ 569 ↩ 32
[少女乐队的呐喊表情包_倔]
♥ 421 ↩ 8
看了其他评论区我觉得LV厉害的一点是,他能让人在讨论他跟我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官司时,让法学站在道德制高点,热度给到新闻学运作。而在人民异议他商标注册是否造成文化侵占时,开始普法站在法律制高点。是很成熟的运作,适合他外资公司借鉴。
♥ 737 ↩ 29
我一直在好奇,一个常用的图案也可以申请专利?这是谁让过的,就没人挖一下嘛?让大家见识见识这个神人啊。LV打官司什么的我倒是可以理解,也不怎么好奇。就是这个通过申请的人实在让我好奇的很呐
♥ 594 ↩ 88
虽然但是,新闻这个行业即便在文科里面,我也觉得是最逆天的一列了
♥ 507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