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日记】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合集 · 办案日记 (39)
-
【办案日记】侮辱罪辩护思路简要分享
5:11
-
成都律师同行给罗翔老师的实务课打几分?
6:35
-
庭审现场,法警粉丝申请合影留念
5:18
-
很多人,包括部分司法机关,对“淫秽物品”的理解都极为片面
11:02
-
认罪认罚,司法机关的阳谋?
9:50
-
律所主任是怎么过生日的?【律师日记】
5:36
-
郑州会见被控强奸罪当事人
4:52
-
【办案日记】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
13:21
-
当事人被女方控告强奸后,我们成功帮其脱罪
7:25
-
完了,真成法治咖了【央视节目录制体验分享】
7:10
-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
3:10
-
【办案日记】成功帮当事人就【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免于刑责,建议乙方都好好看看
6:10
-
【办案日记】帮信罪,给程序员的口袋罪?
3:57
-
随着刑案处理得越来越多,我对“上访”这两个字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8:19
-
我们决定以【虚假诉讼罪】追究一起案件中对方的刑事责任
2:27
-
主播被控开设赌场罪,屡经周折,我们成功帮其脱离刑事风险
4:13
-
就最高法公布的2024上半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分享个人看法
6:38
-
决 定 上 诉
3:19
-
如果你不了解刑事司法台面下的规则,你就很难为自己争取到一个好结果
7:45
-
组织卖淫罪中的“卖淫”定义之争及辩护思路
10:27
-
华政演讲vlog:如果你对法治还有信仰,现实就一定会出现令你失望的时刻
7:43
-
制作性技巧教学视频是否构成制作淫秽物品?
8:26
-
我们每个人,都是性行为的产物
4:30
-
律师如何为当事人进行讯问前辅导?
8:46
-
律师视角下公众人物舆论案件正确处理思路
22:21
-
如果你面临刑事风险,审查起诉是你争取无罪极为重要的阶段
12:26
-
什么是“两性经济”赛道,其中的刑事法律风险及辩护思路是什么?
9:11
-
我们在最高法再审阶段实现案件改判,成功帮当事人挽回数千万损失
2:59
-
【逆转裁判】当事人一审被认定构成性骚扰,我们二审阶段介入后,实现案件改判
16:44
-
【逆转裁判】盲盒平台涉嫌开设赌场罪?跨省异地执法案件,团队成功帮助b友在侦查阶段实现无罪
13:02
-
【办案日记】法律顾问续签,来乌镇见陈丹青老师
4:48
-
【办案日记】当事人因被指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团队紧急前往郑州会见
8:15
-
监委极大的调查权所带来的职务犯罪辩护中的新问题
8:13
-
刑辩律师解读:对有部分人来说,其被认定“嫖娼”的风险和成本近乎于零
19:08
-
【有效辩护】律师在涉及共同犯罪案件中如何进行有效身份辩护及刑事重审案件司法谈判策略
8:22
-
【逆转裁判】销售伪劣产品罪辩护成功:审查起诉阶段如何通过“善意检察官”概念帮助实现案件无罪
13:30
-
【办案日记】开设赌场罪紧急会见,路上聊聊罪名
8:04
-
他自踏雪至山巅,然后遇到了一场叫做感情的雪崩
13:10
-
【逆转裁判】当事人从被追究重罪到认定不构罪,我们如何又实现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无罪辩护
10:13
Description
律师不是在为“坏人”辩护,而是在为“人”辩护。
Comments
我觉得吧,有耐心听完的,本身也都能理解。那些指责不该帮“坏人”的人,根本没有耐心和基本的理解力
♥ 911 ↩ 54
如果坏人不能被辩护,那你明天就会成为坏人。
♥ 634 ↩ 22
24年了,还得解释这种最基本的问题。可见我们法学普及率和宣传力有多低[笑哭]
♥ 375 ↩ 20
想不通的时候,就想想货拉拉的司机,他的困境在哪里。审判锤敲下的时候,他是心情是怎么样的
♥ 331 ↩ 13
很久没发过长评论了,毕竟能够看完的人不多。有这耐心的人也不会提出那样无知的问题。 很多人都没有把握到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将话题围绕着“好人坏人”“冤假错案”等角度。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可能有冤假错案,也不在于当事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很多人只是在讨论法律程序的工具价值,而忽略了法律程序的本体价值。法山叔最后讲“律师是为人辩护”才是重点。辩护权并不是所谓的“好人”的专利,“好人”和“坏人”都只是民众的朴素道德评价,但法律和法庭并不会评价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无论在民众的朴素道德评价里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他都是人,那么他就有辩护权。下判决之前就以朴素道德去评价一个人的好坏,那是民众自己的事情,法律和法庭不是给民众泄愤的工具,否则法律和法庭都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不同个体之间的朴素道德观也是有冲突的,道德并不具有必然的普遍性和普世性,而法律是一个解决不同道德标准之间的冲突而诞生的更高阶的、更具有普遍性的标准。 当然有的人会举出一些例子以说明律师为了给当事人辩护而“不择手段”“颠倒黑白”“曲解法律”,但这也恰恰表明了一些人默认自己的观念就具有普世性。所有人都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一个法条、一个词语、一个行为有多种解释方式,那么律师要做的就是采用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部分,毕竟如果存在多种解释的条件,那么凭什么律师不能利用呢?如果公检机关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或者没有办法反驳,那是公检机关的事情。 又有人会说,律师这样做不符合公平正义。但律师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让当事人能够充分为自己的利益辩护,这本身就是公平正义的一个环节,律师就是这一环节的一个螺丝。如果认为自己可以直接判断和作用于公平正义,这是一种可悲的自恋。 最后我想说,下判决的是法庭,而不是网民的调查问卷。大部分网民在乎的只是给自己找点谈资,在网上义愤填膺一下,让自己勉强看起来是个“正义人士”,判决符合自己的想法那就是公平正义,不符合自己的想法那就是“收钱了”“司法糟糕透了”,法学是没学过的,官司是没打过的,短视频是没少刷的,阴谋论和风凉话是没少说的。或许有的网民会觉得我这些话很自大,但网民们对自己不懂的领域瞎指挥、站在自己狭隘的视角就觉得自己可以判断别人的生死、把个体的道德感当作普世价值,这何尝不更是一种自大? 2024年还需要科普这些,确实挺难的。
♥ 229 ↩ 89
反了,应该是辩论后才知道是不是坏人
♥ 222 ↩ 13
如果没有辩护和经过辩护的判决,那么所有人都可以是“坏人”
♥ 204 ↩ 12
阿瓦隆系统就很好诠释了无处申辩时“公权”对“私权”的强横无理。当你发出不出评论,有人会说,你不去逛某些评论区不就没事了吗,直到有一天他被禁言。同时,阿瓦隆系统会塑造一个人的发言心理,遣词造句字字小心,生怕被夹,哪怕发出去也会担心“仅自己可见”。
♥ 198 ↩ 7
我对律师这个职业的存在意义完全没有意见,不过对律师资源的分配有些意见。 如果只有有钱人才能雇好律师、且雇的是不是好律师如果能很大程度上决定最后判决的话,这对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的实现可能意义也有限。 理想情况下我还是希望能有一些合理的调节机制,能让有经验、有能力的律师去负责那些重大的、争议也大的案子,这样对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应该会有更大的帮助。 当然也不能牺牲太多律师的个人利益,比如每位律师一年里可以有一定百分比的案子是分配的,剩下的就靠市场来自己接之类的。 就像一些名医老教授,有些时间是在公立医院里平价接诊,剩下的时间是私人高价接诊一样。
♥ 139 ↩ 49
1. 没经过法院判定,你怎么知道他是坏人,是罪犯? 2. 坏人凭什么不能请律师?
♥ 115 ↩ 24
一句话,你怎么能确定这是坏人呢?万一是被冤枉的,也有条路
♥ 98 ↩ 5
有一说一,要什么样的政策才能让货拉拉这样强行安插的罪名的方式不存在??很多都是没罪,或者没证据,但是关了人了,没办法只能判。不判就拖着
♥ 81 ↩ 15
我真的对每一个刑辩律师说一声瑞思拜,相对来说钱少不说,本身和公权力对抗就需要勇气,更甚者还有被网暴的风险。 至于接行政诉讼的(大部分是前些年涉及拆迁这类)的律师,这个更惨,司法局的局长像长辈一样专门跟我聊过这个,太难了,这个难不是官司打赢或者争取和解难,而是和公权力打交道的难,基本上都是跨地区才敢接案子,而且这边的行政机关还会给你所在地的律协打小报告......
♥ 75 ↩ 7
因为很多人只知道这世上只有好人坏人 他们也只知道好人只能做好事,坏人只能做坏事 他们还只知道法律只做好事
♥ 69 ↩ 18
世界是纷繁复杂的,复杂到没有人可以对所有方面都有完整的认知。 只用“好坏”“对错”“美丑”这种简单的二元评判显然是片面的幼稚的;而不把某件事的当事人们放在事件中以事实为依据去推断,而以“事后诸葛亮”式的眼光去评判或是用刻板印象来“一以概之”也无疑是不妥的。
♥ 67
我学法当律师就是为了挣钱糊口罢了没那么多高深高尚的理由[无语](其他专业不善长,只能学法)
♥ 50 ↩ 11
我重生了,上一世我开着货拉拉,副驾的人忽然拉开了车门…全世界都说什么死者为大,什么杀人偿命,什么坦白从宽……这一世,我一定要……[doge][doge][doge]
♥ 50 ↩ 5
首先,以好坏最为价值观的基础,是很低级的。 其次,道德上,好坏不是一成不变。 最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基本准则。 每一个“你”,都有可能站在“坏人”席上。
♥ 49
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那我要反问一句,你凭啥说他是“坏人”,就因为他是犯罪嫌疑人么,犯罪嫌疑人等同于犯过罪么?在中国的司法中,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力认定某个人犯了罪,其他人或组织都没有这个权力,法院判决生效前,任何人都没有罪。
♥ 46 ↩ 22
我推荐大家看一个台湾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
♥ 38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