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车之辩第三轮!犀利反驳“人不如鹦鹉”论,车浩教授手中的教义学之剑与逻辑之盾【急急如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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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
在车浩教授看来,之所以有学者出现将收买被拐妇女刑期与买卖鹦鹉刑期作比较这种错误,是因为在法学教育中,法教义学和法解释学的观念太欠缺了。

Comments

Akiko的小香贝 2022-04-21

忙碌的工作冲淡了对知识的沉淀和讨论,太喜欢这种能够辩证的讨论了,浮躁的心也可以在思考中不断成熟的感觉真是好久不见[打call][打call]

♥ 3023 ↩ 92

LeoHuntion 2022-04-21

“有没有学法学着学着就没人性的人呢,有,我见过不少,但谁是谁不是,评价标准有很多,其中肯定没有‘他说的和我天然想法不一样’这一条。”

♥ 4823 ↩ 103

锋火怜三月 2022-04-21

开始理解为什么罗翔越来越忧郁了越来越喜欢哲学,罗翔作为通过自身努力成为一个相对优秀的人,想通过人为根本的初衷,去推动和改变一些事情,结果发现现实中有大量的妥协,和灰色地带。灰色地方很多时候是双向的,有时候确实为执法者提供自由尺度可以更好地执法,但常常看到更多的是灰色面让执法者有了懒惰的理由,甚至是灰色地带的权力和筹码,变相保护了加害者。所以罗翔老师才会开始偏向形而上的哲学,告诉大家要超越自己告诉大家要演好手中的剧本。

♥ 10921 ↩ 323

DrE99 2022-04-21

几个车教授论点潜在的矛盾: 1、罗翔从未说过自己是站在法解释学、法教义学的角度给出自己的论证。当他举出鹦鹉的例子时,并没有默认B法条本身就是正当的,有没有可能,A和B法条都是不符合一般大众的道德认知和朴素正义情感,都是需要调整的?从这个角度,车站在法教义学的角度批判例子中的逻辑缺陷就属于稻草人谬误了,人根本就没适用你批判的前提。 2、一方面说通过现有的刑法完全可以满足对拐卖妇女的重刑适用,甚至搬出了“推定”这种在实践中极为罕见的做法;另一方面又说现在拐卖妇女罪的低刑期是对当地执法部门解救妇女开的暗门。是不是反而论证了从实践层面,若想解救妇女,在现有制度下就几乎不可能适用数罪并罚? 3、车提到要抑制犯罪,需要增加刑法的可预期性/确定性,即犯罪后能被及时惩罚处理,但又在执法实践的层面提到不发达地区源自集体的阻力“难道我们要把半个村都抓走吗?”这样的判断是否又反过来表明当前的司法实践,几乎没有有效的办法去提高打击相关犯罪的确定性?

♥ 872 ↩ 65

临镜拨弦赋长歌 2022-04-22

醉驾不仅仅是0到1,更大的效果是在于,公安机关多次检查打击,宣传的再多,如果公安不隔三差五的检查,还是有很多人敢抱着侥幸心理,所以,执法问题确实很重要!

♥ 714 ↩ 41

需要6枚の硬币 2022-04-21

uu们,大咖辩论视频指引[给心心][给心心][给心心]【车浩:思考法律的三个维度—再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修法之争-哔哩哔哩】 https://b23.tv/tmGbLZW

♥ 1500 ↩ 26

会飞的不败小熊 2022-04-21

法盲和法不责众,不是逃避法律惩处的借口,那是普法的失职。不轻易改法,我是认同的,但不能总是把条文里填满了箭头加文字,才要换新纸。

♥ 2664 ↩ 95

首席庸医我骄傲了吗 2022-04-21

我去买个孩子,然后对他很好,那他长大以后就算知道不是亲生的他也不会告我,就算孩子的亲生父母来了,孩子说不定还是会念着养育之恩认我的好,至于亲生父母,谁让他们不看好自己的孩子呢?就算事发,要么在孩子的压力下双方私下和解,要么没有恶劣行为,情节轻微不以犯罪论处,高啊,这就去买[doge][doge]

♥ 3400 ↩ 285

破碎的屏幕 2022-04-21

看完了,通篇没有看到车教授对罗老师提出儿童问题的回应,一直围绕妇女说,妇女可以通过数罪并罚解决,但是儿童呢? 作为一个父亲我支持罗老师。

♥ 8537 ↩ 687

开钰sky 2022-04-21

提出加重刑期是容易的,因为这和人们朴素的想法是吻合的,快意恩仇多么畅快啊。拒绝是艰难的,因为这是审视了现有状态的情况下,用思考艰难做出的决定。如果问题出现在执法,在立法端穷尽办法是否只会收效甚微乃至适得其反。喜欢罗老师的温暖与光辉,但不得不由衷的尊敬车老师的坚持和气节。

♥ 4477 ↩ 327

朝阳づ 2022-04-21

“而在执法问题没有解决之前,立法就不应该轻易冒险”

♥ 1118 ↩ 148

肖申克的老白 2022-04-21

还是更认同罗翔,原因是定罪应该是从其罪行的危害程度来判定,当你考虑加刑会导致基层民警解救意愿降低的时候就已经陷入一个误区,这是将基层的失误归于立法之上。你给基层越多的自由裁量权,那基层更可能会将其往负面方向使用,人员流动越少的地方越是如此,这是由中国人情社会的情况决定的。

♥ 492 ↩ 13

白夜修月人 2022-04-21

这么看我觉得车浩老师才是更理想主义那一个,真的要把执法力度寄托到人情世故里?不怕执法弹性越大,越不能遏制犯罪吗

♥ 3103 ↩ 341

-小王同学爱吃糖- 2022-04-22

看了评论区之后,我突然觉得问题所在不是开民智,而是政府的重视程度。只要政府足够重视,像防疫这样的行政工作也可以抓得很严很严;但如果政府不够重视,那么解决拐卖问题就只能寄希望于开民智了。

♥ 724 ↩ 35

靖武王 2022-04-22

因为这个视频,我特地去找了罗老师的回应,通篇下来,罗老师都是在就应不应该提高买方的刑罚来辩论,认为应该提高买方的刑罚,通篇下来,都没有说提高买方的刑罚能解决拐卖问题。可是听完UP主的说法,感觉就好像罗老师说了,提高买方刑罚就能解决拐卖问题一样,车教授也是一直在说,提高刑罚解决不了拐卖问题,最关键是执法难的问题。 所以这到底是辩了个啥? 打个比方,我也不知道现实是什么情况,比如说,毒犯以前是判无期,有个学法律的说,我觉得毒犯的犯罪行为很严重,不应该只判无期,应该提高刑罚,判死刑。然后另一个学法律的说,你看啊,判死刑也解决不了贩毒行为,这里面有这个,那个还有那个问题,所以我们不要提高毒犯的刑期,还是维持以前的刑期吧。 这是一回事吗? 罗老师自己也说过,提高人贩子的刑罚并不能解决拐卖问题,更有可能导致人贩子铤而走险伤害被拐人员的人身安全,所以与其说提高人贩子的刑罚,不如买卖同罪,提高买方的刑罚,可能更能减少人口买卖。这是罗老师的原话。 所以,罗老师是什么时候说提高买方的刑罚能解决拐卖人口的问题了?

♥ 544 ↩ 29

daydreamerh 2022-04-21

提高刑罚站在受害者家属角度上无可厚非,但是处于被拐中的妇女,大概只要能早日脱离苦海刑期几年可能并不重要,况且按车浩教授的解释,只要被拐者出面证明,那收买者必然是要数罪并罚的

♥ 1034 ↩ 111

小破团的小肥皂 2022-04-21

感觉不论是车教授还是评论区都没几个能答到点子上……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7445592 关于数罪并罚是否有可行性或者说能落到实处,就有人专门收集了近些年来案例和数据发在知乎上了,真的感兴趣可以去看看,看着这些活生生的案例,某些教条主义者真是脸都被抽肿了,看完后你们就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站罗了 借用其中一位答主:逻格斯 的话来说就是“这绝不光是执法不严的问题,而是在立法上就埋下了祸根” 我也想提醒大家:所谓si法解释学,并不是罗车之辩后才有的,可这几十年下来的效果如何呢?我想大家心里都清楚,否则我们就不会在这讨论这么离谱的案例了

♥ 407 ↩ 13

幸运女神在微笑ツ 2022-04-21

车教授认为实行收买行为的人大部分不懂这个行为是犯罪,但是我认为这个假设是错误的。收买妇女的人不仅知道自己在犯罪,而且他们还知道大家都这么做你才不敢对我怎么样,他们知道的是法不责众,而不是没有法律。所以车教授的论述在我看来,有根本性的错误,即使后面说理很充分,但是第一步都走错了,后面再怎么走也是错误的。

♥ 4148 ↩ 434

莫兮zzz 2022-04-22

关于那个可能全村参与买卖妇女的问题,我认为处理方式可以迂回,但是不能因为犯罪者的无知和失败或是犯罪团体大就轻判,这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庭乃至更多潜在可能受害者的不负责任

♥ 401 ↩ 50

jigiguyfuf 2022-04-21

大家经常开玩笑,都说没对象去买一个,有时候和家长开玩笑都这么说,大家都嘻嘻哈哈,说明什么?都认为买媳妇没有法律成本可言。[思考]

♥ 554 ↩ 39